本网讯 8月6日,由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能源与矿业仲裁院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策划,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承办的矿产资源专项法律培训顺利举办。
培训邀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源与自然资源委员会矿产资源负责人王振华律师授课。王律师以典型实务案例为切入点,围绕新矿法出让制度下企业获取矿业权方式的重大变化及实操建议、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合作中常见纠纷的法律分析及实务研讨、非法采矿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例探究、建设项目压覆矿业权问题的判断流程及案例分析四大核心板块展开深度讲解,系统梳理审批程序与权益维护要点。整场授课紧密结合国企矿业权管理实际,既有法律理论解读,又有实践操作指导。
此次专项培训成效显著,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对新矿法实施后风险勘查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建设项目压覆矿业权合规处理等难点问题有了更清晰的法律认知,进一步掌握了矿业权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技巧,有效提升了处理和解决相关实务问题的专业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法规处负责人,蒙能集团、包钢集团及地矿集团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内蒙古辽宁商会会长参加培训。(闫姝敏)